有容乃大

灵之点滴
2018-01-22

生活中难免碰到不同的见解,如果能够协商一致,自然皆大欢喜,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呢?


前人对此早有智慧的解答。《尚书·君陈》有言:“尔无忿疾于顽。无求备于一夫。必有忍,其乃有济。有容,德乃大。”用现代话说就是:碰到顽固的人,自己不要生气,也不要痛恨他。不要期望一个人能够尽善尽美。一定要有所忍耐,事情才能有所补益,一定要有所包容,德行才能广大。


这里面提到了“容”与“大”的关系,并在后世产生了“有容乃大”一词。“容”和“忍”常会一起出现,两者都可以让分歧得到暂时的缓解,但是容与忍是区别的,容的时候,事情已经得到化解,心中不再有牵绊,而忍则是暂时将矛盾压制到了内心,如果得不到化解,迟早会爆发的。同时,“能容”与“有容”也是有区别的,“能”表示能不能做,“有”表示做到没做到,做到了一定是能做,但是能做不一定会做到。故此,“有容”是要求做到,而不仅仅是说说。


见解就是思维的通路,一种见解就是思维在大脑中的一条通路。能够包容不同的见解,兼容他人的思维模式,意味着在自己大脑里面又铺设了一条新路,自己就多了一条思维的新路径。接纳他人的观点不一定表明是自己错了,也可以是取他人可取之处;反过来想,说服他人不一定要否定他人,也可以是在两人观点的基础上构建更高层次的和谐。从这个角度理解,击败他人是固有模式的扩张,兼容他人则是强强联合的拓展。


哲学中有“否定之否定”的规律,说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前进的,而是螺旋式上升的。于此对比,也可以有“包容之包容”的规律,事物的发展不一定是建立在否定的基础上的,也可以建立在包容的基础上。否定之否定从原理上分析是允许单条路线前进的,而包容之包容则是对多条路线的统一,因为要对多方进行统一,所以必然要求扩大思考的格局或提升思考的层次。格局大了,层次提高了,就是“大”了,这个大来自于“包容之包容”,由此可以体悟到“有容乃大“其中蕴含的哲学原理。


容纳外物并不意味着被否定,但是容纳外物与被否定却经常一起出现,这就会有心理上的障碍。被否定可能会以“被击败”、“被遗弃”、“被漠视”等感觉出现。若感觉被否定,则自己内心必然有所守护。有所守,就可能有所失,从而引发心境的动摇。如果能认识到“自己的观点”不是“自己”,可能会好办一些,被否定的只是自己的观点而不是自己,即使观点被否定了,自己还是自己。《道德经》中说,“生而弗有,为而弗恃,长而弗宰”,观点是自己根据道加工而成的东西,对自己来说是产品,是外物,自己下一批次生产的东西与以前不同很正常,说明自己改变了生产工艺,若一直没有变化才更应该警惕。佛经中有“无我”一说,也许“真我”的内核非常简洁,甚至没有,只是真我外部的装饰被当成了真我的一部分,进而在心理上难以割舍。《心经》中说:“无挂碍故,无有恐怖”,去掉外部的装饰,轻装前行,才能更加轻松。将“自己”与“自己的观点”进行分层处理,“自己的观点”的地位就会比“自己”低,在实际生活中就更容易割舍。舍弃的是“小我”,成就的是“大我”。


精进之路,以美为引。美中有大,有容乃大。海纳百川,多容以成其大。以开放的心,着眼于寻找兼容的方式,在更高的格局层次上构建包容性。


阅读1
分享